1.And I love you so - 愛情走過富錦街
吃飽了,才一點半,可是餐廳很吵,不適合繼續聊天。她回高雄的班機一小時後才飛,30分鐘後送她到松山機場就可以,那麼還剩半小時,可以做什麼呢?
「現在做什麼好?」男人問,心裡想,半小時拿來喝杯咖啡也太倉促了吧。
「開車在附近逛逛吧。」女人笑著說,從表情跟語氣來看,她心情很好,比男人好,半小時後的離別,絲毫不影響她。
為什麼會這樣,他常常搞不懂。遠距戀情,久久才見一次面,每回說再見,從沒見過她離情依依,讓人好挫折。雖說是個成熟的女生,偶爾裝一下也還好嘛,又不是跟計程車司機說再見,又不是跟路人甲說再見。他就很捨不得,每回分開都很靠北,好像有個至親要送上山頭。
「好啊。」
然後,他們從餐廳離開,準備穿過馬路到對面的停車場去開車。他走在前面,綠燈亮了他先走,走到一半才發現她沒跟上,回頭一看發現她在跟人家聊天。啊,遇到熟人了。
他在十字路口的這一頭等她,那個熟人顯然很久不見,兩人寒暄熱絡,顯然沒打算在這個綠燈熄滅之前結束交談。她笑得好開心啊,她常常都對人家笑得這麼開心嗎?
綠燈終於滅了,紅燈亮起,他們還在聊。
隔著一個四線道的馬路看她,她真的很高雅。剪裁合身的套裝、窄裙還有藍色的短跟鞋,看起來很專業。那個頭髮快掉光的男的到底是誰呢?他不會剛好在松山機場有一架私人飛機,可以順便載她去高雄吧?
想得美,禿頭男,她是我的乘客。
綠燈亮了,她跟禿頭男說再見,笑著朝他走過來,他們只剩下28分鐘。
她似乎不打算交代她遇見誰,也好,他也不在乎禿頭男有什麼顯赫的身份。
他們到停車場繳了費,開了車出來,沿著民生東路,然後繞進巷子,轉到富錦街。他很喜歡富錦街,兩旁有很多菩提樹,走在裡面,很像小時候參加自強活動,走在兩排有大哥哥大姊姊雙手高舉搭拱起來的人牆隧道,有種溫暖被呵護的感覺(只是,為什麼這麼美的一條街,連間咖啡店也沒有啊)。
他很想就這樣,來來回回在富錦街上開來開去。不過她說,這樣會頭暈吧。好吧,那找個停車位停一下,聊聊天吧(才怪,他想的是兩隻手空下來可以對她亂來)。
「唱歌給我聽。」他說。他曾經在一個很意外的時刻發現她美妙的歌喉,但就那麼一次。這次見面時間很短,她又要回高雄了,也許她會再破例一次。
「不要。」
她說不要,如果再勉強,就會遭殃。
「那我唱給你聽。」他其實還沒準備好,唱歌需要開嗓、潤喉,但算了,等到準備好飛機都起飛了。他唱起了Don McLean的And I love you so:
And I love you so
The people ask me how
How I live till now
I tell them I don't know
他唱這首歌不是出於表達愛意,而是剛好他想唱歌的時候,這首歌來到他嘴邊。而且他也沒把它當情歌唱,他比較像一個胡鬧的孩子,怪腔怪調又誇張地學大人唱歌。所以歌還沒唱完,女人就阻止他繼續。
就在女人笑著用手封住他嘴巴時,他看著她,突然明白為什麼她從來不對他表現離情依依。她對他有一份信任,不管她離開多遠,他永遠會在這個地方等著她。
很多年很多年以後,有一個下午,收音機傳來Don McLean的And I love you so, 女人突然停下手邊的工作,她覺得這首歌好熟悉,好像,好像曾經有什麼人唱給她聽過。
她靜靜地把歌聽完,卻怎麼也想不起,是誰唱給她聽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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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自火星爺爺的故事銀行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loganhsu&article_id=11143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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